隨著中國會展行業的發展壯大,會展產業化進程的加快,特別是隨著中國特色市場經濟體系的建設與改進,中國會展市場建設與完善問題才提上日程,并逐步取得突破。中國會展市場屬于中國市場體系的組成部分,是中國市場體系的縮影,中國特色市場體系的基本要素、發展進程,乃至目前存在的主要共性問題必然會在中國會展市場中反映出來,需要伴隨中國市場體系的改革深化逐步完善。市場展會和政府展會是會展市場共同存在的會展組織運作形式,不是相互對立的矛盾體。市場展會也需要政府支持,不排斥政府的參與,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政府支持甚至成為展會能否成立的前提條件;政府展會中也有符合市場需求,采取市場手段運作的展會,也不會排斥市場運行機制。
近年來,中央政府多次對政府主辦會展活動進行清理規范,中央外辦和國務院分別對國家機制性會展活動和省部級政府主辦的會展活動作出明確規定,要求限期轉型升級,加大市場化改革力度。一些中央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部門也相應地出臺了一些明文規定,對會展市場化形成了倒逼機制。一段時間以來,市場化成為會展業界議論的熱門話題,政府展會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政府該不該辦展會?政府能不能辦展會?會展市場上還能不能有政府展會存在?業界看法各異,一些政府部門多少有點茫然,感到無所適從,不知所措,以至于一些該出臺的政策遲遲沒有推出,該扶持的展會不敢理直氣壯地支持。本文從會展市場和市場展會的基本涵義和性質特征出發,就政府展會與市場展會之間的關系問題談一點自己的看法,期待與業界進行溝通、交流。
會展市場的基本涵義和開放性特征
百度百科對市場的解釋為“狹義上的市場是買賣雙方進行商品交換的場所。廣義上的市場是指為了買和賣某些商品而與其他廠商和個人相聯系的一群廠商和個人。”
廣義的會展市場定義為:在一定社會條件下,為組織或個體實現供給或需求、從而取得效益的,一系列集中時間、空間的交易活動及其經濟關系的總和。
根據這樣的定義,筆者認為會展市場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基本涵義:會展市場不簡單地局限于交易場所,會展交易場所只是會展市場的外在表象形態,是其內涵的一部分;會展市場也不僅限于會議、展覽等活動項目本身的交易,不同于其他商品類市場,會展活動項目的交流和交易雖不能不說是會展市場的一部分,但遠不能代表會展市場的本質含義,不能涵蓋會展市場的全部內容;會展市場是會展活動的匯集、總稱,是所有會展參加者參與其中,共同打造的行業氛圍、環境和體系,是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共同作用的對象和磁場,是會展行業經濟關系的總和。
與會展活動本身的性質特征相對應,會展市場開放性特征非常明顯,這表現為:涉及領域全面性。會展活動所涉及到的領域非常廣泛,內容十分豐富,社會各行各業、各個領域都有可能有會展活動,會展幾乎無所不在,無所不包;參與群體廣泛性。會展活動的參與主體很多,范圍很大,政府、社會團體、企業、公民無不參與其中,扮演各自角色;表現業態多樣性。會展有多種表現形式,會議、展覽、節慶、活動都可以說是會展的表現形態,僅就展覽講,展覽會、博覽會、展銷會、展洽會、交易會等都屬于展覽范疇;傳遞理念先進性。會展活動展示的一般都是最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產品,傳遞的都是最先進的理念,對于所在行業的發展、創新具有很好的引領作用;活動組織開放性。展覽展示、論壇峰會以及其他形式的會展活動涉及內容及其參與者的開放性特征非常明顯,內容開放、題材開放。對內開放,對外開放,門檻很低,境內企業、境外企業乃至個人都可以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在世界各地舉辦會展活動;功能劃分多樣性。會展集展覽展示、宣傳教育、信息傳遞、交易促進于一身,公益性、準公益性和市場化等多種性質的活動同時并存;調節手段復雜性。不同功能屬性的會展活動不可能以一種模式進行管理,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進行調節,公益性活動需要按照公共產品的方法和手段進行調節,準公益性活動需要采取公共產品與市場結合的手段進行調節。同時,由于會展活動的特殊屬性和規律,即使市場化的會展活動也不能完全套用純市場化手段調節,也需要按照市場加公共產品的手段進行調節;行業和諧包容性。會展行業參與者身份特征多樣,各類所有制企業、政府、民間組織、社會團體、行業中介乃至個人都可以作為行為主體,策劃舉辦會展活動。不同形式、不同屬性、不同內涵、不同角色和諧共處,共存共榮。
中國會展市場培育發展與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代會展起步較晚,會展活動散見于其他行業,沒有形成自己獨立的行業體系,會展長期處于較為隨意、茫然的發展狀態。相當長一段時間,展覽處于壟斷狀態,只有一些政府部門、政府色彩較濃的行業協會和貿促系統機構可以主辦展會。中國會展市場較長一段時間處于相對混亂狀態。政府管理職責不清,缺位、越位和不到位同時并存:缺乏必要的宏觀指導,會展產業定位和產業政策不明;經貿、科技、文化、教育不同內容,國際、國內不同范圍,展覽、展銷不同性質,分屬不同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多頭審批、多級審批,不同審批部門掌握的標準不盡一致;某些情況下,一些政府部門還承辦一些會議和展覽活動,集會展審批、監管與運營于一身;重審批,輕管理,以批代管;按業務分工多個政府部門審批,似乎大家都管,但從行業或產業發展的角度看,實際大家都不管,行業缺乏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門,政出多門,缺乏必要的產業政策指導和統一法律法規協調。經營主體成分復雜,政府部門、準政府部門、商協會、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同在會展市場角逐,市場競爭機制在某種程度上受到扭曲,會展市場有失透明和公平、公開和公正。會展法律法規建設嚴重滯后,缺乏必要的市場管理規范和法律依據,行業中介組織建設滯后,既有的行業組織缺乏必要的權威性和凝聚力,行業自律能力較弱,市場競爭較為混亂,魚目混珠,仿冒、欺詐、蒙騙現象時有發生。隨著中國會展行業的發展壯大,會展產業化進程的加快,特別是隨著中國特色市場經濟體系的建設與改進,中國會展市場建設與完善問題才提上日程,并逐步取得突破。
中國會展市場仍然處于培育和發展之中,一方面,中國會展市場屬于世界會展市場的組成部分,世界范圍通行的會展規律、規則、慣例和運作手段都應當吸納、融入中國會展市場體系,應當認真學習、借鑒國際會展運作、協調、促進和規范的經驗,加快中國會展市場國際化進程,提高中國會展市場國際化水平;另一方面,中國會展市場屬于中國市場體系的組成部分,是中國市場體系的縮影,中國特色市場體系的基本要素、發展進程,乃至目前存在的主要共性問題必然會在中國會展市場中反映出來,需要伴隨中國市場體系的改革深化逐步完善。
市場展會、政府展會的本質特征與相互關系
市場展會是指市場導向的,符合市場需要,采取市場化運作手段,具有市場潛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展會;市場展會只是會展市場諸多展會中的一種,許多公益性、準公益性展會不一定切合市場需要,有些采取市場化手段運作,有些不一定采取完全市場化手段運作,但也需要舉辦,也會產生某些特定的經濟關系,也有存在的必要,也應當是會展市場的組成部分。
市場導向和政府導向是一對經濟學概念,與之相對應的是市場導向型展會與政府導向型展會。政府導向型展會按政府職能性質和參與程度,可以有政府發起、政府倡導、政府支持、政府協辦和政府主導等多種類型;有些政府導向型展會政府并不參與具體意見,更沒有資金投入,只是名義支持,只有政府主導型展會政府參與策劃,并組織實施和投入資源。通常情況下,人們習慣將政府導向型展會統稱為政府展會,市場導向型展會簡稱為市場展會。
市場展會和政府展會是會展市場共同存在的會展組織運作形式,不是相互對立的矛盾體。市場展會也需要政府支持,不排斥政府的參與,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政府支持甚至成為展會能否成立的前提條件。政府展會中也有符合市場需求,采取市場手段運作的展會,也不會排斥市場運行機制。政府為了特定目標和目的,發起推動、策劃培育,投資興辦某些展會活動,雖然不一定切合市場需求,或暫時還沒有市場需求,也應當獲得社會、會展業界的寬容,也屬于會展市場中的一部分。
與此同時,政府舉辦的一些會展活動一般都具有更廣泛的社會、政治、文化、外交、產業甚至人文等特殊意圖,綜合性較強,一般市場展會做不到,也與一般市場展會基本功能和出發點不相一致。政府綜合性展會與專業化市場展會的矛盾沖突并不特別直接和具體。政府對會展活動、會展行業的重視和資源投入對會展業界來說是一件好事,是通過二次分配的手段將社會資源向會展業界傾斜和轉移,在資源稀缺條件下,會展業獲得的資源更多了,減少的是其他行業占用的社會資源。
政府利用職權、影響力,行政化辦展,嚴重扭曲市場機制的行為應當堅決反對。政府展會首先應當去行政化,應當朝著市場化方向努力,加強市場化運作力度,逐步減少對具體展會活動的投入,加大對會展行業的扶持;地方政府會展政策優惠競爭,可能會導致會展市場調節失靈,某種意義上扭曲會展市場機制,應當盡量避免,努力營造一個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
所以,關鍵不在于政府辦不辦展,而在于政府以什么方式辦展,政府參與運作的程度有多深,對市場機制的影響有多大,應當區別情況區別對待,不能一概而論,籠而統之地反對政府辦展。在中國目前經濟發展階段和體制條件下,政府發起、倡導乃至主辦某些展會,只要不導致市場壟斷和市場失靈,應當允許存在;即使市場經濟發達,市場體系完善的國家也沒有完全排斥政府對會展活動的參與,一些世界性會議和展覽,沒有政府參與根本無法申辦。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完善和市場機制的健全,政府應當逐步淡出具體會展活動的微觀操作,明確自己的功能定位,集中精力做好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切實解決好所謂政府管理服務缺位錯位和不到位問題。
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營造兼容發展市場環境
國務院《關于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指明了展覽業市場化改革發展的方向和目標,指出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積極推進展覽業市場化進程”;“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產業等政策,鼓勵和支持展覽業市場化發展”;積極“推進市場化進程,嚴格規范各級政府辦展行為,減少財政出資和行政參與,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力度,建立政府辦展退出機制,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拓展展覽業市場空間”。國務院文件還對市場化進程階段性目標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到2020年展覽業“市場化水平顯著提升,市場化、專業化展會數量顯著增長,展館投資建設及管理運營的市場化程度明顯提高”。國務院文件中明確提出要發揮市場、政府兩只手的作用,共同推動會展市場化進程。
會展市場是全部會展經濟關系的總和,內涵非常豐富,市場展會、政府展會都屬于展會組織和運作方式的歸類表述,都屬于其中的組成部分;市場展會不是全部,不是唯一,更不是政府展會的對立,會展市場不可能只存在單一市場會展形式,應當歡迎多種形式共存,共謀發展;市場化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既是方向,也是路徑,判斷市場化的基本標準包括會展題材市場化、運作手段市場化和行為主體市場化,會展題材的策劃、選定符合市場需要,通過市場化主體,采取市場化方法運作會展活動,這一原則適用于政府展會,也適用于市場展會。
政府展會問題的關鍵不在于政府辦不辦展會,而在于政府怎么辦展會,采取什么手段辦展會,政府展會也應當遵循市場規律,政府會展投入也應當通過市場機制進行,盡可能減少對市場機制的干擾和扭曲。做大會展市場才能做強市場展會,做好會展市場,理順市場關系,市場展會才會擁有更好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氛圍,才能贏得更好發展機會;會展本身是一個包容性很強的行業,會展市場應當歡迎多種多方參與,合作共贏,多一個積極性總比沒有積極性好。希望會展業界同心同德,共同營造各司其職,服務到位,誠信融合,和諧發展的社會氛圍,共圓中國會展強國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