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規范螢火蟲展須提前行動
□ 龍敏飛
近日,從外地前來長沙市橘子洲沙灘主題樂園觀看“螢火蟲展”的鄒女士,被工作人員告知,“螢火蟲展暫時取消了”。8月15日上午,記者致電橘子洲沙灘主題樂園,確證了停辦的消息。事實上,“螢火蟲展”的活動早在杭州、上海、青島、南昌等地都上演過,因其宣傳與實際效果不符,螢火蟲來源成謎以及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等為各方人士所詬病,最終均被叫停(8月16日中新社)。
“銀燭秋光冷畫屏,輕羅小扇撲流螢。”美麗的螢火蟲,每到“七夕”來臨之時,基本上就是它們的“劫日”。2013年,青島市在當地中山公園舉辦了螢火蟲展,引進一萬只螢火蟲,結果三天內就死掉一半。如今,“七夕”又將來臨,不知多少城市與公園的管理者正蠢蠢欲動。對很多人而言,螢火蟲有很多的寓意,比如故鄉,比如愛情,比如美好。螢火蟲被千里迢迢運到某個城市,就是想裝點城市的夢。
不過今年,對于意圖開展螢火蟲展的地方,應該要有所警醒了。為何呢?因為長沙的螢火蟲展被叫停了,且無論是普通公眾還是動物保護協會的成員,都對螢火蟲展相當不滿,認為其過于殘忍。很多在鄉下生活過的人,對螢火蟲的感情就跟自己家里的狗一樣,所以,“螢火蟲是人類的朋友”。而換個角度來思考,假若開展的是“螂螳展”“螞蝗展”“蛤蟆展”“蜈蚣展”等,那阻力肯定會小不少。
由此分析可知,抵制與阻止螢火蟲展,基本上是一種感情與感性的選擇,甚至可以說是基于螢火蟲“顏值”的選擇,因為螢火蟲代表著美麗,也被人牽強附會地與“七夕”聯系起來。至于反對者的吶喊,基本上就是“商業性質的展覽會刺激螢火蟲的販賣,從而對螢火蟲種群造成傷害”“大量捕捉野生螢火蟲,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之類的口號與理由,但是到底有多大的傷害與破壞,很少有人能說出確切的答案。
對于長沙此次螢火蟲展的取消,的確是有依據的——舉辦方無法提供《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野生動物運輸證明》等相關手續,涉嫌違法獵捕、收購、經營、利用野生動物。但問題是,相關監管部門早干什么去了?為何沒有在螢火蟲展開始之前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為何要等到動物保護協會抗議、輿論騎虎難下之后才馬后炮式地出來解決問題呢?這最起碼在程序上,是有問題的。
因而,無論是開展還是叫停螢火蟲展,都應該充分遵循程序正義。如何做呢?一方面,一個地方若想開展螢火蟲展,只要能提供合法合規的手續,就應該允許其舉辦,哪怕有反對之聲,也不能因情感左右法律,畢竟,根據我國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螢火蟲并沒有保護級別;另一方面,監管部門若是中途才叫停,就必須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不然,就應該依法追究相關監管者的失職責任。而關注此事的最終目的,應是維護好螢火蟲賴以生存的環境。
找到平衡點
各地螢火蟲展的舉辦方在回應外界質疑時,都宣稱自己的螢火蟲來源于人工養殖,以證明螢火蟲展的合法性。但環保組織并不認可,認為螢火蟲展的來源都是野生捕捉。
在螢火蟲來源不透明、觀賞方案欠妥等因素影響下,螢火蟲展難以獲得環保組織和公眾的廣泛認同。螢火蟲展并非不可舉辦,但要在商業與環保之間找到平衡點,不能掛羊頭賣狗肉,打著環保的旗號卻干著破壞環境的事。因此,舉辦方要想順利操辦下去,就要確保螢火蟲的來源可靠,拿出確鑿的人工養殖證據,同時將科普、環保宣傳、商業展覽等有機融合,并以不破壞生態鏈、維護螢火蟲生存環境為底線。
浙江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