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每年安排5000萬元設立第三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
在蘭舉辦大型展會將獲政府補助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首席記者崔亞明實習生陳曉強)4月14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為推動蘭州市第三產業跨越發展,蘭州市將設立第三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市級財政每年安排5000萬元,用于對第三產業關鍵領域、薄弱環節和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引導投入。根據規劃,蘭州市將通過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總部經濟發展;支持企業“上限入庫”;支持會展經濟加快發展。
◆在蘭設總部可按當年納稅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
為引導支持總部經濟發展,蘭州市將對新設立的國內外知名第三產業年納稅額50萬元以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獨立報稅的企業營運中心、連鎖經營總部、采購供應總部、產品銷售總部、科技研發等企業總部、地區總部和重點企業,認定當年按照納稅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或按項目銀行貸款給予一次性利息補貼。
此外,對新設立或引進的國內外知名第三產業企業總部、地區總部和在集聚平臺發展的商務服務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創意設計企業,實行總部企業扶持政策,給予開辦補助和辦公用房補助。經認定后,對自建自用辦公用房的減半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給予年租金15%一次性補助。
◆新增限額以上批發企業可獲10萬元補助
為大力支持龍頭企業發展,蘭州市將對當年度新增加的限額以上企業,一次性補助批發企業10萬元、零售企業8萬元、住餐企業5萬元;對當年度大個體轉入限上統計庫的企業,一次性補助企業5萬元;現有批發市場和新建批發市場實現“統一結算、上限入庫”銷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企業,每戶一次性補助50萬元;工業企業(含外貿生產企業)剝離服務環節,成立生產性服務銷售公司上限入庫且銷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企業,每戶一次性補助10萬元。
對文化服務業、旅游服務業、體育服務業、健康服務業、養老服務業等其他服務業新增限額以上企業,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現有限上企業按年銷售(營業)權重、稅收權重以及銷售(營業)增速和稅收增速綜合排名前10名的其他服務業當年分別給予補助5萬-10萬元。
對現有限上企業按年銷售(營業)權重、稅收權重以及銷售(營業)增速和稅收增速綜合排名前15名的批發企業當年分別給予補助10萬-20萬元、零售企業當年分別給予補助5萬-10萬元、住餐企業當年分別給予補助2萬-5萬元。
◆在蘭州市舉辦展會將獲不同標準補助
為進一步扶持鼓勵會展業發展,在蘭州市舉辦超過400個標準展位或展覽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室外按每個標準展位150元給予補助,室內按每個標準展位200元給予補助。在蘭州市舉辦室內展會面積累計達到5萬平方米的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超過5萬平方米的,每增加1萬平方米,再補助1萬元。
此外,對符合產業導向和銀行信貸條件的第三產業新建、擴建、改建項目,金融部門優先安排貸款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第三產業重點項目,加大授信額度,逐步增加貸款規模。鼓勵擔保機構為中小生產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加快推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積極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支持符合條件的三產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組建和引入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多渠道籌集第三產業發展資金。
-新聞名詞解釋
限額以上企業是指達到一定規模以上的商業企業。具體為: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下同),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上;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60人以上;住宿業:星級飯店或旅游飯店;餐飲業:年營業總收入200萬元以上,同時年末從業人員40人以上。反之,低于這個標準,即是限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