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來,猶如一陣風,“吹皺一池春水”,致使展覽業的湖水泛起陣陣漣漪。
《意見》發出清晰信號 更換引擎驅動發展
看標題,便知“改革”和“發展”是《意見》的關鍵詞。
據知情人士透露,此《意見》醞釀已久,原擬由商務部制發,標題是推進會展業發展的意見。現升格為國務院頒發,文件的主調加入“改革”。由此不難看出,《意見》是貫徹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產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戰略在展覽業的頂層設計,是國務院多部委反復協商后達成共識的成果,是展覽業制定“十三五”發展規劃的指導性文件。
長期以來,尤其是“十二五”以來,商務部及各地政府對于促進展覽業發展的文件可謂內容連篇累牘,但鮮見涉及改革議題。《意見》以改革視角總攬展覽業發展全局,將改革視為展覽業發展的驅動力量,文件內容多有新意。
把改革作為發展的引擎,是展覽業經歷“黃金十年”發展后提檔升級的必然選擇(注:有學者認為,本世紀初的頭十年是中國展覽業發展的“黃金十年”)。不能感知《意見》出臺的歷史背景及其傳達的強烈信號,就難以理解《意見》出臺的重要意義。
改革展覽業的體制機制
“體制機制改革滯后,市場化程度發展遲緩,結構不合理、政策不完善、國際競爭力不強”,這是《意見》指出的展覽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以“問題為導向”,展覽業的改革必須以市場化為方向,通過提速體制機制的改革,從而完善政策,優化結構,增強國際競爭力。這就是《意見》“指導思想”明確的改革思路。
展覽業改革“改什么”,《意見》講得很清楚,一是改革管理體制(《意見》的第二部分),一是改革運行機制(《意見》的第三部分)。
對于展覽業管理體制的改革,《意見》提出四項任務,分別是簡政放權、理順管理體制、推進市場化和發揮中介組織作用。
對于展覽業運行機制的改革,《意見》使用了“推動創新發展”的概念。其實,創新就是改革。《意見》提出五個重點,分別是加快信息化、提升組織化、健全產業鏈、完善展館管理運營機制和深化國際交流合作。
筆者認為,這九個方面的改革,基本涵蓋了展覽業所面臨的問題,也大體回應了展覽業界的焦點問題。
自上而下和上下結合
展覽業管理體制的改革,是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的一部分。行政體制的改革必須自上而下。
《意見》提出的四方面體制改革任務中,“簡政放權”、“理順管理體制”和“推進市場化”這三項任務,與行政體制有關,且屬政府自我改革,即需要政府主動“革自己的命”。其中,“簡政放權”主要是改革現行的展會行政審批制度;“理順管理體制”主要是整合行政資源,建立服務展覽業的體系;“推進市場化”主要是規范政府辦展行為。
在四項任務中,“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對于政府而言,就是要更多地發揮鼓勵、引導的作用。
在筆者看來,除“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外,展覽業管理體制在“簡政放權”、“理順管理體制”和“推進市場化”這三方面的改革,須自上而下推進。在國務院層面,《意見》明確由商務部牽頭。商務部方面表示,將抓緊出臺相關細則,以推動《意見》也就是精神的貫徹落實。在地方層面,主要由展覽業具有一定規模的大中型城市政府貫徹落實。
機制改革,須上下結合。
展覽業運行機制的改革,即《意見》提出的創新發展,需要上下結合,即政府、行業、企業各盡其能。
政府要做的是營造環境,助推機制改革、創新發展。
以加快信息化、提升組織化、健全產業鏈、完善展館管理運營機制和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為重點的創新發展,都需要政府營造環境。所謂營造環境,大體包括編制規劃、出臺政策、制定法規、提供服務、依法監管等,這些事只能由政府來做。
但政府應該清楚,展覽業的創新發展必須源于市場需求,植根于企業。政府營造環境或改善環境,只起助推作用。換言之,展覽業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只能來自市場競爭,而競爭的主體是企業。政府營造環境既不能反客為主,以為行政力量可以主導展覽業發展;也不能自說自話,自我感覺良好,而對行業、企業的反映無感。
加快信息化、提升組織化、健全產業鏈、完善展館管理運營機制和深化國際交流合作,主要依靠企業的觀念創新、制度創新、組織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離開了企業創新,展覽業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信息化的轉型升級就不可能實現。
政府率先,行業及企業發力
在明了展覽業改革改什么、怎么改之后,誰來改的問題就不難解決了。
展覽業改革的重點是體制改革。因此,政府率先自上而下地進行管理體制的改革,就是標題中應有之意了。《意見》頒發后,商務部及地方政府需要出臺配套措施,從而使《意見》精神落實到行政管理的操作中,同時還要跟蹤實施效果,及時調整措施,這就是自上而下推進改革。
營造展覽業創新發展環境,屬于政府職能范疇,定會同管理體制改革相向而行,并互為作用。政府要促進運行機制的改革。促進運行機制的改革,重點是促進企業創新發展。
在政府改革展覽業體制機制的過程中,展覽界不可能置身事外,必將參與其中,成為促進行業改革的積極力量。但企業改革的出發點基于自身利益,創新動機源自市場競爭,與政府改革處于不同層面,兩者不是相互替代的關系。
必須看到,國務院雖然頒發了《意見》,如果沒有具體措施推動落實,或措施不對路,展覽業體制機制的改革將不能實現促進發展的目的,那么《意見》只能成為2015年春天的一陣風,吹皺池水,僅此而已!
(作者系好博塔蘇斯展覽有限公司高級經濟師、董事/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