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張凡來源:張凡的會展博客 發表時間:2015-11-23關注 次 | 查看所有評論
內容摘要: 中共中央在“十三五規劃建議”中,對于堅持深化改革有一句很重要的話,即“健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制度體系,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加快完……
中共中央在“十三五規劃建議”中,對于堅持深化改革有一句很重要的話,即“健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制度體系,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加快完善各方面體制機制,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這句話與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是一致的,只不過把“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結合在一起,作為體制改革中健全制度體系的原則要求了。
以“問題導向”的思路,對于這句話的含義加以闡釋,其意涵是:目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還沒有起決定性作用;政府也沒有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因此,需要深化改革,以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聯系到展覽業的改革,同樣是兩個方面,一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一是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
不久前,本人在微信公號上發表《政府主導型展會可以休矣》的文章,引來不少關注。有人表示不同意見,以“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根據,認為”政府主導型展會“就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我認為,這是錯誤理解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政府主導型展會,無論是概念還是多年來的實踐,都違背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原則。展覽業并非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展覽業,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無可置疑。政府主導展覽業的資源配置,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才是咄咄怪事!
在深化展覽業體制改革的當前,很需要討論如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問題。
討論這一問題,可以從有所為和有所不為兩個方面來思考。
在有所為方面,政府應著力于如下事項:
一、制定行業規劃,用以指導發展;
二、出臺政策法規,用以規范發展;
三、發揮協調作用,提供公共服務,營造發展環境;
四、負責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秩序;
五、購買培訓、市場調研、行業統計等服務,發揮民間社團作用。
在有所不為方面,政府應避免或減少參與如下事項:
一、避免直接成為展覽市場的競爭主體,以致服務員、裁判員、運動員身份混淆,損害公信力;
二、減少自辦展會,尤其是減少使用公共資源(行政動員,財政投入)用于自辦展。
以上兩方面所列,并非本人高論,而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5號)所做的歸納。
政府在展覽業中有所不為,就是”厘清政府與市場關系“,以利“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政府在展覽業中有所為,旨在彌補市場機制難以或不能發揮作用的“短板”。
故此,“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與“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彼此協調的。
不能把“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理解成“政府主導型展會”,以為政府要更多地自辦展會,更多地花公帑辦展,更多地介入辦展的微觀事務性工作。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必須是服務型政府;而服務型政府在施政時必須有所為和有所不為。
在展覽業中,政府如何更好地發揮作用,同樣必須有所為和有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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