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賈桂峰來源:網縱會展網 發表時間:2020-06-08 12:05:48關注 次 | 查看所有評論
·企業在獲知展會信息或收到邀請函后,請聯系索取《參展申請表》與《參展合同》,或登陸網站下載。
·企業應仔細閱讀《參展合同》1-《條款》,填寫《參展合同》2-《申請表》,在《條款》及《申請表》上加蓋企業公章后,連同《條款》要求提供的企業資質文件復印件,傳真或郵寄至組委會招展辦公室。截止日期為2014年7月31日。
·組委會在收到企業《參展合同》并核準企業參展資格后,向企業下發《收費通知書》。
·參展企業在收到《收費通知書》后,于5個工作日內將展位費的50%作為定金(或全額展位費)匯至組委會指定賬號。展位費余額部分最遲在開展前50天付清,否則組委會將視為企業放棄參展權利。
·全額展位費到帳后,參展企業將得到組委會郵寄的《展位確認函》(內含展位號)。參展企業憑《展位確認函》報到參展并在現場領取發票。
·展位安排以“先報名、先繳款、先確認”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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